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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9月17日
关于举办“第二届赴澳大利亚青少年
英语学习交流团”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星星火炬”活动各省组委会、各培训基地:
为促进中澳两国青少年的文化交流,增进两国青少年的友谊。为广大青少年学好英语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在现实学习、生活中运用英语的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应澳大利亚麦格尔国际英语语言学院的邀请,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在2007年成功举办“首届赴澳大利亚青少年英语学习交流团”的基础上,决定于2008年8月暑假期间继续举办“第二届赴澳大利亚青少年英语学习交流团”,组织“星星火炬”英语风采展示活动获奖选手等青少年英语爱好者赴澳大利亚,学习英语,参加比赛,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一、交流目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国际文化的融合越来越显著,英语已成为国际间交往的重要工具。澳大利亚是南半球与我国保持长期友好关系的国家,两国的经济、文化交往十分频繁。当地风景优美,气候宜人,民风纯朴,社会安定,是组织青少年活动的理想场所。麦格尔国际英语语言学院是澳大利亚一所著名的英语语言学院。红领巾艺术团应该院邀请开展本次交流活动,对加强中澳两国青少年的友谊,使我国青少年迅速熟悉英语母语国家语言环境,快速提高英语运用水平,具体了解澳大利亚的政治、经济、文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交流内容
1、住宿澳大利亚家庭,体验当地家庭生活,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2、游览澳大利亚风景名胜,访问悉尼、堪培拉、布里斯班、黄金海岸等城市,感受澳大利亚独特的人文历史内涵。
3、参加麦格尔国际英语语言学院培训,体验澳大利亚完善的教育体制和当地英语教师寓教于乐的授课理念,培养学生国际交际能力。
4、参加由麦格尔国际英语语言学院举办的“青少年英语口语国际邀请赛”,在比赛中检验团员英语口语运用能力。
本次交流团的团员将获得:由麦格尔国际英语语言学院颁发的英语培训结业证书和“青少年英语口语国际邀请赛”获奖证书,以及由红领巾艺术团颁发的荣誉证书。
三、出访时间
计划出访时间为2008年8月13日—26日,出发地点为北京,往返14天(不含外地学生往返北京时间)。
四、团费标准
1、每人23000元人民币(家长可陪同,成人、学生同价)。
2、所交费用含签证费、国际交通费、境外培训费、参赛费、团服费、境外住宿费、餐费,保险费、境外小费等。不含护照费、签证用公证费、往返北京的交通费等。
3、报名后中途退出者,扣除已发生费用,剩余费用返还。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条件:6周岁以上的中小学生(不满8周岁的需有家长陪同),遵守纪律、文明礼貌、身体健康、无境外滞留倾向。
2、团员名额:本次交流活动名额共计80名,各省名额分配如下:
北京市6名、辽宁省4名、内蒙古自治区4名、江苏省6名、四川省4名、湖北省4名、浙江省4名、福建省2名、黑龙江省2名、广东省4名、广西自治区2名、新疆自治区4名、山东省(不含烟台市)4名、江西省4名、湖南省4名、陕西省3名、山西省3名、宁夏自治区2名、河南省4名、贵州省3名、重庆市3名、烟台市2名、唐山市2名(备注:以上名额为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
3、报名程序:
A、详细阅读红领巾艺术团网站(www.hlj2008.com)发布的“第二届赴澳大利亚青少年英语学习交流团”报名须知。
B、2008年7月1日前,团员将填写的报名表和团费一同寄交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
C、2008年7月8日前,将护照原件、签证表格、签证资料、办理护照的剩余照片(不少于5张)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统一办理签证。
D、签证通过后,艺术团将及时通知团员到北京报到。
六、有关要求
本次交流团是红领巾艺术团应麦格尔国际英语语言学院的邀请举办的第二届赴澳大利亚英语学习交流团。本期交流团的举办得到了澳方的高度重视,将安排该院最优秀的教师为团员授课,学习期间将安排团员入住最有利于交流学习的家庭,在组织团员参加英语培训和参加英语比赛的同时,还协助安排了丰富多彩的观光游览行程。使全体团员在交流中学习英语,在体验中学习英语,全面了解澳大利亚的政治文化和优美环境。为此,各地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选拔、推荐在“星星火炬”英语风采展示活动中成绩优秀的青少年英语爱好者参加。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
2008年1月30日
附: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 頔、王懿如、王英强
2、电 话:010—65071211 传 真:010—65072409
3、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21号 邮政编码:100026
4、E-mail:chuguojiaoli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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